冷链政策| 债券补贴、资本入场!冷链发展被注入一剂强心针
来源:互联网 | 作者:互联网 | 发布时间: 2022-06-08 | 3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冷链政策| 债券补贴、资本入场!冷链发展被注入一剂强心针

华商国际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南分院 2022-06-01 12:15 发表于湖南

5月18日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报告(2022年3月)》其中指出:新增债券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974.93亿元;市政建设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1,468.9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753.88亿元;生态环保197.10亿元;社会事业1,015.76亿元;农林水利415.65亿元;能源、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68.14亿元;其他30.90亿元。


在5月11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预算监管”专题文章中,点明“截止3月末,已发行的专项债券中,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4157亿元、交通基础设施2316亿元、社会事业225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016亿元、农林水利1004亿元、生态环保468亿元以及能源、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251亿元,对稳定宏观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直是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的范围。而近期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亦将包括冷链物流、冷藏保鲜设施在内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列为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在政策性政府扶持和社会资本的加持下,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必将加速起跑,朝着系统化、网络化、标准化的可持续发展方向不断前进。


冷链物流企业想乘政策“东风”,当认真研究各类冷链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完善企业运营管理,不断创新运营模式,走规范科学的发展之路。


《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中关于冷链领域的指引内容如下:


1



鼓励发展冷藏保鲜、布局中央厨房、

净菜加工


政策中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业机械化、标准化水平。鼓励发展冷藏保鲜、原料处理、分级包装等初加工,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农产品加工、食品制造等精深加工,在主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加工、休闲食品、方便食品、净菜加工等业态。



2



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物流设施建设


鼓励参与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田头市场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服务网络。加强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建设一批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和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3



鼓励地方建设产地冷链配送中心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产地冷链配送中心,打造农产品物流节点,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新零售。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4



鼓励在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领域创新投入方式


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信贷、保险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配合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加大投贷联动等投融资模式探索力度。 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对本地区农业投资项目进行系统性梳理,探索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培育一批适于采取PPP模式的、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依法合规、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让社会资本投资可预期、有回报、能持续。鼓励社会资本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资本进入退出渠道。

以下为政策全文:


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规范社会资本投资行为,更好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拓展业务,注重合作共赢,把收益更多留在乡村,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

2.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引导将人才、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农村。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建立健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创造良好稳定的市场预期。

3.坚持开拓创新。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专业化优势,加快投融资模式创新应用,探索典型模式。建立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挖掘农业农村领域投资潜力,保持农业农村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4.稳妥有序投入。立足村庄现有基础,结合乡村发展实际,引导社会资本稳妥有序投入亟需支持的农业农村领域,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确保资本下乡不损害农民和集体利益。


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


对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立足当前农业农村新形势新要求,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一)现代种养业。
持社会资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种养业,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助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主产区粮棉油糖胶生产,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支持大豆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发展旱作农业,加强智能粮库建设。加强蔬菜(含食药用菌)生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温室大棚、集约养殖、水肥一体、高效节水等设施农业,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支持稳定生猪基础产能,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扩大基础母畜产能,稳步发展家禽业,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支持建设现代化饲草产业体系,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鼓励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和盐碱水养殖。支持深远海养殖业发展,发展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推动海洋牧场、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支持大食物开发,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

(二)现代种业。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型种业企业,扶优扶强种业企业,推进科企深度融合,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升商业化育种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种业国际竞争力。引导参与现代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检测测试与展示示范、良种繁育等能力建设,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建立现代种业体系。在严格监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创新推广“龙头企业+优势基地”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南繁育种基地等制种基地建设与升级,加快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国家级育种场,完善良种繁育和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条件,推进国家级水产供种繁育基地建设。

(三)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鼓励信贷、保险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配合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加大投贷联动等投融资模式探索力度。 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对本地区农业投资项目进行系统性梳理,探索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智慧农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培育一批适于采取PPP模式的、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依法合规、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让社会资本投资可预期、有回报、能持续。鼓励社会资本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资本进入退出渠道。

(四)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
各地要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推动设立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振兴基金。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结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和投资情况规范有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的行业优势,积极稳妥推进基金项目储备、项目推介等工作,鼓励相关基金通过直接股权投资和设立子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      

(五)建立紧密合作的利益共赢机制。
强化社会资本责任意识,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劳动、技术等入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村企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产业化联合体等联农带农作用,激发和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社会资本采用“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能力和组织化程度,让社会资本和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打造合作平台


打造一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合作平台,为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提供规划、项目信息、融资、土地、建设运营等一揽子、全方位投资服务,促进要素集聚、产业集中、企业集群,实现控风险、降成本、提效率。

(一)完善规划体系平台。
统筹做好发展引导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建设规划等的管理制定、信息发布等工作,充分发挥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为总纲,以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种业、乡村产业、农垦、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化、农田建设和农业国际合作等相关规划为指导,以地方农业农村发展有关规划为补充的农业农村规划体系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突出重点、科学决策,有序投向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二)构建现代农业园区平台。
围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精深加工基地、南繁硅谷、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重大农业园区,建立社会资本投资指导服务机构,发挥园区平台的信息汇集、投资对接作用。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和能力水平建设,增强各类园区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聚集功能,不断提升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

(三)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平台。
托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粮食工程、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奶业振兴行动、种业振兴行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内陆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一轮畜禽水产遗传改良计划、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建立项目征集和发布机制,引导各类资源要素互相融合。加强宣传和解读,提高重大工程项目参与方式、运营方式、盈利模式、投资回报等相关信息透明度和可获得性;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稳定市场收益预期,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

(四)推进项目数据信息共享。
汇集农业领域基建项目、财政项目,以及各行各业重大项目,形成重点项目数据库,在严守信息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通过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集中向社会资本公开发布,发挥信息汇集、交流、对接等服务作用,引导各环节市场主体自主调节生产经营决策。推广大数据应用,引导整合线上线下企业的资源要素,推动业态创新、模式变革和效能提高。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完善和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发布高标准的服务信息指引,发挥行业协会、开发区、孵化器的沟通桥梁作用,加强与资本市场对接。


来源:财政部、农业农村部